寶應湖農場公司對標對表食品藥品安全“四個最嚴”要求,確保職工居民吃得安全、用得放心。
嚴謹標準。積極參與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制定、修訂,推動特色產品食品安全地方(團體)標準制修訂。建立企業標準公開承諾制度,鼓勵企業制定并實施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。
嚴格監管。嚴管產地環境安全,嚴格農業投入品生產使用。嚴管食品加工、流通銷售、餐飲服務和特殊食品質量安全,積極探索互聯網銷售、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的監督管理。嚴管進出口食品安全,健全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、風險預警、產品追溯和快速反應機制。
嚴懲重治。建立源頭治理工作機制,開展源頭治理。配合縣食安辦開展“昆侖2020”行動和落實“四個最嚴”專項行動,保持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壓態勢。鞏固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成果,嚴厲打擊食品安全刑事犯罪。推動落實食品安全司法鑒定制度。加大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力度。綜合落實“處罰到人”、從業禁止和從重處罰等懲戒措施,開展行政公益訴訟,民事公益訴訟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,探索建立食品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。
嚴肅問責。貫徹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》,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,建立單位食品安全責任清單,理清監管事權。強化農場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作用,將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創新網格化社會治理機制內容,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,以食品安全為首要職責。建立統計數據定期共享機制,完善評議考核機制,建立健全褒揚激勵、容錯糾錯、問責追責、依法處置等機制。



